政务数据分享条例
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09号
《政务数据分享条例》依然2025年5月9日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总理李强
2025年5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舞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分享专揽,晋升政府数字化治理才智和政务服务效用,全面开拓数字政府,凭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鸠合安全法》、《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个东谈主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政府部门和法律、规章授权的具有经管大众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府部门)之间政务数据分享以及干系安全、监督、经管等处事,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政务数据,是指政府部门在照章执行职责过程中鸠合和产生的各样数据,但不包括属于国度玄妙、处事玄妙的数据。
本条例所称政务数据分享,是指政府部门因照章执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或者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政务数据的步履。
第四条政务数据分享处事应当坚捏中国共产党的教化,贯彻总体国度安全不雅,统筹发展和安全,罢黜统筹合营、圭臬长入、照章分享、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开展政务数据分享处事,应当顺服法律规章,执行政务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危害国度安全、大众利益,不得挫伤公民、法东谈主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国度成立政务数据分享圭臬体系,鼓舞政务数据分享处事圭臬化、模范化。
第七条国度荧惑政务数据分享领域的经管创新、机制创新和技巧创新,捏续晋升政务数据分享后果、应用水回绝安全保险才智。
第二章经管体制
第八条各级东谈主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数据分享处事的组织教化。
国务院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发扬统筹鼓舞天下政务数据分享处事。
县级以上场所东谈主民政府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发扬统筹鼓舞本行政区域内务务数据分享处事。
国务院各部门发扬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处事,合营率领本行业、智力域政务数据分享处事。
第九条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政府部门商讨政务数据分享中的紧要事项和攻击处事,转头、推论政务数据分享的典型案例和告诫作念法,合营鼓舞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分享专揽。
第十条政府部门应当落实政务数据分享主体处事,成立健全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处事轨制,组织商讨惩处政务数据分享处事中的紧要问题。
第十一条政府部门应当明确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处事机构。政务数据分享处事机构发扬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具体处事,执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编制、更新和注重本部门政务数据目次;
(二)组织提倡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肯求,组织审核针对本部门政务数据的分享肯求,合营并分享本部门政务数据;
(三)确保本部门提供的政务数据稳妥政务数据分享圭臬模范;
(四)组织提倡或者处理波及本部门的政务数据校核肯求;
(五)成立健全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中数据安全和个东谈主信息保护轨制,组织开展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安全性评估;
(六)本部门其他与政务数据分享干系的处事。
第三章目次经管
第十二条政务数据实行长入目次经管。国务院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制定政务数据目次编制圭臬模范,组织编制国度政务数据目次。县级以上场所东谈主民政府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数据目次。
政府部门应当依照本部门职责,按照政务数据目次编制圭臬模范,编制本部门政务数据目次。
第十三条政府部门编制政务数据目次,应当照章开展守秘风险、个东谈主信息保护影响等评估,并经部门发扬东谈主审核应许。
政务数据目次应当明确数据目次称号、数据项、提供单元、数据样式、数据更新频率以及分享属性、分享神情、使用条目、数据分类分级等信息。
第十四条政务数据按照分享属性分为无条目分享、有条目分享和不予分享三类:
(一)不错提供给系数政府部门分享使用的政务数据属于无条目分享类;
(二)不错按照一定条目提供给关联政府部门分享使用的政务数据属于有条目分享类;
(三)法律、行政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章程不成提供给其他政府部门分享使用的政务数据属于不予分享类。
第十五条政府部门应当科学合理详情政务数据分享属性,不得通过私行增设条目等神情阻隔、影响政务数据分享。
对属于有条目分享类的政务数据,政府部门应当在政务数据目次中列明分享范围、使用用途等分享使用条目。对属于不予分享类的政务数据,政府部门应当在政务数据目次中列明原理,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行政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将编制的政务数据目次报送同级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审核。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审核通事后长入向政府部门秘书。
政府部门应当对照长入发布的政务数据目次,丰富政务数据资源,保险政务数据质地,照章分享政务数据。
第十七条政务数据目次实行动态更新。
因法律、行政规章、国务院决定鬈曲或者政府部门职责变化导致政务数据目次需要相应更新的,政府部门应当自鬈曲、变化发生之日起10个处事日内对政务数据目次完成更新,并报送同级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审核。因特别原因需要延伸更新期限的,经同级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许,不错延伸5个处事日。
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当自收到更新后的政务数据目次之日起2个处事日内完成审核并发布。
第四章分享使用
第十八条政府部门应当成立健全政务数据全过程质地经管体系,提高政务数据质地经管才智,加强政务数据鸠合、存储、加工、传输、分享、使用、糟跶等圭臬化经管。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的权利、模范和圭臬模范鸠合政务数据。通过分享获取政务数据八成兴隆执行职责需要的,政府部门不得向公民、法东谈主和其他组织重迭鸠合。
政务数据鸠合处事波及多个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当明确牵头鸠合的政府部门并将其作为数源部门。数源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关联政府部门的协同配合、信息相似,实时完善更新政务数据,保险政务数据的竣工性、准确性和可用性,并长入提供政务数据分享服务。
第二十条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当成立政务数据分享供需对接机制,明确处事经过。
政务数据需求部门应当凭据执行职责需要,按照长入发布的政务数据目次,经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处事机构发扬东谈主应许后,照章提倡政务数据分享肯求,明确使用依据、使用场景、使用范围、分享神情、使用时限等,并保证政务数据分享肯求的信得过性、正当性和必要性。
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章程的期限对政务数据需求部门提倡的政务数据分享肯求进行审核,经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处事机构发扬东谈主应许后作出回话。
第二十一条政务数据需求部门肯求分享的政务数据属于无条目分享类的,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当自收到政务数据分享肯求之日起1个处事日内作出回话;属于有条目分享类的,应当自收到政务数据分享肯求之日起10个处事日内作出是否应许分享的回话。因特别原因需要延伸回话期限的,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当报经同级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许,并见知政务数据需求部门,延伸的期限最长不得突出10个处事日。
政务数据需求部门提交的肯求材料不全的,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当一次性见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不得平直赐与拒却。政务数据提供部门不应许分享的,应当阐述原理。
第二十二条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当自作出应许分享的回话之日起20个处事日内分享政务数据。
政务数据提供部门不错通过服务接口、批量交换、文献下载等神情向政务数据需求部门分享政务数据。
第二十三条国度荧惑各级政府部门优化政务数据分享审核经过,裁减审核和提供分享政务数据的时候。
第二十四条上司政府部门应当凭据下级政府部门执行职责的需要,在确保政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时、竣工回流业务信息系统鸠合和产生的下级政府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数据,并作念好系统对接和业务协同,不得树立寥落的终端条目。
下级政府部门获取得流的政务数据后,应当按照执行职责的需要分享、使用,并保险干系政务数据安全。
第二十五条政府部门通过分享获得政务数据的,恒指期货不得私行扩大使用范围以及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其他方向,不得私行将获得的政务数据提供给第三方。确需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其他方向或者提供给第三方的,应当经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许。
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以过头他政府部门应当剿袭步履小心政务数据汇注、关联激励的泄密风险。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当统筹成立政务数据校核纠错轨制。
政府部门应当依照本部门职责,成立政务数据校核纠错国法,提供纠错渠谈。政务数据需求部门应当纪录政务数据使用情状,发现政务数据不准确或者不竣工的,应当实时向政务数据提供部门提倡政务数据校核肯求。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当自收到政务数据校核肯求之日起10个处事日内赐与核实、改进并响应校核处理物化。
第二十七条政务数据需求部门通过分享获取的政务数据,分享方向已终了、无法终了或者为终了分享方向不再必要的,应当按照政务数据提供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置。
政务数据需求部门存在私行超出使用范围、分享方向使用政务数据,或者私行将政务数据提供给第三方的,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或者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当暂停其政务数据分享权限,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不错间隔分享。
政务数据提供部门无耿介原理,不得间隔或者变更已提供的政务数据分享服务。确需间隔或者变更服务的,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当与政务数据需求部门协商,并报同级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当成立健全政务数据分享争议惩处处理机制。
同级政务数据需求部门、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发生政务数据分享争议的,应当协商惩处;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模范向同级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肯求协斡旋理。跨层级、跨地域的政务数据分享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司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协斡旋理。经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协斡旋理仍未达成一问候见的,报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的本级东谈主民政府决定。
第二十九条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当对政务数据分享情况进行监督检讨,并不错对违犯本条例章程的步履赐与通报。
政务数据需求部门应当对分享政务数据的使用场景、使用过程、应用奏效、存储情况、糟跶情况等进行纪录,关联纪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和政务数据提供部门不错查阅政务数据需求部门关联纪录。法律、行政规章另有章程的,从其章程。
第五章平台相沿
第三十条国度统筹数据基础设施开拓,提高政务数据安全防护才智,整合构建圭臬长入、布局合理、经管协同、安全可靠的天下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国务院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统筹天下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的开拓和经管处事,发扬整合构开国度政务大数据平台,终了与国务院关联部门政务数据平台、各地区政务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为政务数据分享提供平台相沿。
县级以上场所东谈主民政府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发扬本行政区域政务数据平台开拓和经管处事,按需向州里(街谈)、村(社区)分享政务数据。
国务院关联部门发扬开拓、优化本部门政务数据平台,不错相沿本行业、智力域的政务数据分享处事。未开拓政务数据平台的,不错通过国度政务大数据平台开展本部门政务数据分享处事。
第三十一条政府部门已开拓的政务数据平台应当纳入天下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除法律、行政规章另有章程外,原则上不得通过新建政务数据分享交换系统开展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务数据分享处事。
第三十二条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天下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开展政务数据分享干系处事。
第三十三条国度荧惑和支捏大数据、云诡计、东谈主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巧在政务数据分享中的应用。
第六章保险步履
第三十四条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网信、公安、国度安全、守秘行政经管、密码经管等部门,凭据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轨制,鼓舞政务数据分享安全经管轨制开拓,按照谁经管谁发扬、谁使用谁发扬的原则,明确政务数据分享各模范安全办当事者体,督促落实政务数据分享安全经管处事。
政务数据需求部门在使用照章分享的政务数据过程中发生政务数据改削、封闭、长远或者监犯专揽等情形的,应当承担安全经管处事。
第三十五条政府部门应当成立健全政务数据分享安全经管轨制,落实政务数据分享安全经管主体处事和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经管要求,保险政务数据分享安全。
政府部门应当剿袭技巧步履和其他必要步履,留神政务数据被改削、封闭、长远或者监犯获取、监犯专揽。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政务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发生政务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济急预案,剿袭相应的济急处置步履,留神危害扩大,放弃安全隐患,并按照章程向关联支配部门解说。
第三十六条政府部门交付他东谈主参与开拓、启动、注重政府信息化式样,存储、加工政务数据,应当按照国度关联章程执行批准模范,明确处事模范和圭臬,并剿袭必要技巧步履,监督受托方执行相应的政务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规章的章程和公约商定执行政务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私行看望、获取、留存、使用、长远或者向他东谈主提供政务数据。
政务数据平台开拓经管单元应当依照法律、行政规章的章程和国度圭臬的强制性要求,保险平台安全、踏实启动,注重政务数据安全。
第三十七条政府部门过头办当事者谈主员在开展波及个东谈主信息的政务数据分享行径时,应当顺服《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个东谈主信息保护法》、《鸠合数据安全经管条例》等法律、行政规章的章程。
公民、法东谈主和其他组织有权对政务数据分享过程中骚扰其正当权益的步履进行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政府部门应当按照章程实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东谈主民政府应当将政务数据分享处事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县级以上东谈主民政府过头关联部门应当对政务数据分享干系经费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经管。政务数据分享情况应行为为详情政府信息化式样开拓投资、启动注重经费和式样后评价物化的攻击依据。
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务务数据提供部门数据分享实时性和数据质地情况、政务数据需求部门数据应用情况和安全保险步履等的监督,并向本级东谈主民政府解说。
第七章法律处事
第三十九条政务数据提供部门违犯本条例章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负有处事的教化东谈主员和平直处事东谈主员照章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要求编制或者更新政务数据目次;
(二)通过私行增设条目等神情阻隔、影响政务数据分享;
(三)未配合数源部门实时完善更新政务数据;
(四)不决期回话政务数据分享肯求或者不决期分享政务数据,且无耿介原理;
(五)未按照章程将业务信息系统鸠合和产生的下级政府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数据回流至下级政府部门;
(六)收到政务数据校核肯求后,不决期核实、改进;
(七)私行间隔或者变更已提供的政务数据分享服务;
(八)未按照章程将已开拓的政务数据平台纳入天下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九)违犯本条例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政务数据需求部门违犯本条例章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负有处事的教化东谈主员和平直处事东谈主员照章给予处分:
(一)重迭鸠合不错通过分享获取的政务数据;
(二)私行超出使用范围、分享方向使用通过分享获取的政务数据;
(三)私行将通过分享获取的政务数据提供给第三方;
(四)分享方向已终了、无法终了或者为终了分享方向不再必要,未按照要求妥善处置通过分享获取的政务数据;
(五)未按照章程保存通过分享获取的政务数据关联纪录;
(六)未对通过分享获取的政务数据执行安全经管处事;
(七)违犯本条例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政务数据分享支配部门违犯本条例章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东谈主民政府或者上司支配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负有处事的教化东谈主员和平直处事东谈主员照章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章程明确数源部门;
(二)未按照章程对政务数据分享争议进行协斡旋理;
(三)违犯本条例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政府部门过头办当事者谈主员长远、出售或者监犯向他东谈主提供政务数据分享处事过程中瞻念察的个东谈主秘籍、个东谈主信息、买卖玄妙、守秘商务信息的,或者在政务数据分享处事中莽撞处事、浪掷权利、营私作弊的,照章给予处分;组成作歹的,照章根究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国度推动政府部门与其他国度机关参照本条例章程凭据各自执行职责需要开展数据分享。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